「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4學年度國民教育與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聯合安置簡章」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2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4458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簡章重要資訊如下:
(一) 報名日期:2月19日至3月8日(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)。
(二) 報名資料:報名資料檢核表、聯合安置登記表、學歷證件、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
本、身心障礙學生身分證明佐證資料、二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、A4掛號回
郵信封等(詳依簡章規範)。
(三) 報名方式:請貴校彙整需檢附資料後,於報名期間內送件至本縣特教資源中心
(旭光高中內)。
(四) 公告安置結果:於5月17日公告於國教署優質特教發展網絡系統暨教學支援平台網站
(https://sencir.spc.ntnu.edu.tw/GoWeb/include/index.php?Page=F)
及各特殊教育學校網頁及各特殊教育學校網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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