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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4學年度國民教育與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聯合安置簡章」
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2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4458號函辦理。 二、 旨揭簡章重要資訊如下: (一) 報名日期:2月19日至3月8日(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)。 (二) 報名資料:報名資料檢核表、聯合安置登記表、學歷證件、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 本、身心障礙學生身分證明佐證資料、二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、A4掛號回 郵信封等(詳依簡章規範)。 (三) 報名方式:請貴校彙整需檢附資料後,於報名期間內送件至本縣特教資源中心 (旭光高中內)。 (四) 公告安置結果:於5月17日公告於國教署優質特教發展網絡系統暨教學支援平台網站 (https://sencir.spc.ntnu.edu.tw/GoWeb/include/index.php?Page=F) 及各特殊教育學校網頁及各特殊教育學校網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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