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民眾於高鐵、臺鐵、公路客運、船舶、航空器等運具內,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,並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19日生效。

依據交通部110年5月19日交航字第11050064142號函辦理。